【质量建设年·普法篇】刑事执行普法之二——未成年社区矫正
时间:2022-05-10
来源:梨树区人民检察院
编辑:孙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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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赵义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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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未成年人社区矫正
未成年人社区矫正,是相对成年人社区矫正而言,是指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而判处、裁定或决定要进行社区矫正的未成年人安置在专门的社区中,在国家机关的指导和监督之下,借助社会团体、人民团体、专业的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基层群众组织和志愿者的协助,通过国家机关规定的相应的矫正方法,在刑罚执行期间,教育和帮扶未成年人,消除其犯罪心理,纠正其行为缺点,使之回归社会的一种非监禁刑罚执行方式。
《社区矫正法》中也要求对未成年人的社区矫正与成年人分别进行,采取针对性的矫正措施。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予以特殊保护,如为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确定矫正小组,应当吸收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人员参加;保障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完成义务教育以及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在复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依法享有与其他未成年人同等的权利。
如何对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社区矫正
(一)落实监管,分类管理。日常监管中,出于保护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隐私的目的,避免其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与成人罪犯接触后的交叉感染,要求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采取单独报到、单独教育、个别谈话等矫正措施,给予身份保护,同时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给予身份保护,其矫正宣告不公开进行,其矫正档案保密,使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顺利度过矫正期。
未成年人社区矫正,是相对成年人社区矫正而言,是指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而判处、裁定或决定要进行社区矫正的未成年人安置在专门的社区中,在国家机关的指导和监督之下,借助社会团体、人民团体、专业的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基层群众组织和志愿者的协助,通过国家机关规定的相应的矫正方法,在刑罚执行期间,教育和帮扶未成年人,消除其犯罪心理,纠正其行为缺点,使之回归社会的一种非监禁刑罚执行方式。
《社区矫正法》中也要求对未成年人的社区矫正与成年人分别进行,采取针对性的矫正措施。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予以特殊保护,如为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确定矫正小组,应当吸收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人员参加;保障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完成义务教育以及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在复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依法享有与其他未成年人同等的权利。
如何对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社区矫正
(一)落实监管,分类管理。日常监管中,出于保护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隐私的目的,避免其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与成人罪犯接触后的交叉感染,要求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采取单独报到、单独教育、个别谈话等矫正措施,给予身份保护,同时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给予身份保护,其矫正宣告不公开进行,其矫正档案保密,使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顺利度过矫正期。

(二)因人施教,注重感化。针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特殊情况,采取有益于其身心健康发展的监督管理措施,以教育感化为主,区别对待。通过勤报到、勤汇报,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每周固定电话报到和面对面报到,通过书面汇报、对话交流的方式,掌握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思想动态。根据他们的心理特质,结合年龄、成长环境、家庭情况、受教育情况等全面分析,因人而异地制定矫正个案,开展教育和心理辅导,并在设立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矫正小组时有熟悉青少年成长特点的人员参加(主要是其家庭成员),更好地帮助他们改过自新,调适心理和行为,尽快融入正常的社会生活。

(三)协调沟通,监护到位。在实际工作开展中加强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家庭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积极作用,通过监护人及其亲属电话交流、上门走访等形式,进一步了解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就业、生活等情况,并积极引导、督促监护人及其亲属严格履行法定监护职责,承担抚养、管教等义务。同时,采取“用亲情来暖化、用家庭来感化”的教育方式,教育矫正其不良思想行为,从而促进其身心健康发展。
(四)劳教结合,重拾信心。司法所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参加公益活动和学习。通过公益活动培养他们的社会责任感,让其重拾信心,在公益活动中找寻自我价值。通过学习法律文本,观看法制视频,让他们更加深刻的了解法律,充分认识到自身犯下的错误,并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培养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从而更好的融入社会。同时,协调有关部门为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就学、就业等提供帮助。
(四)劳教结合,重拾信心。司法所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参加公益活动和学习。通过公益活动培养他们的社会责任感,让其重拾信心,在公益活动中找寻自我价值。通过学习法律文本,观看法制视频,让他们更加深刻的了解法律,充分认识到自身犯下的错误,并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培养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从而更好的融入社会。同时,协调有关部门为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就学、就业等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