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力作风建设年·业务篇】梨树区人民检察院开展“农资打假护春耕”专项治理行动
保障春耕有序开展
时间:2022-04-28
来源:梨树区人民检察院
编辑:翟彬
录入:李香菱
审核:赵义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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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动实施质量兴农战略,保障农资供应和质量安全,确保春耕生产顺利进行,2022年4月27日,梨树区人民检察院联合梨树区公安分局、梨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梨树区农业农村局组成专项检查组,根据《2022年黑龙江省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部署,在梨树区辖区内开展“农资打假护春耕”专项检查行动,严厉打击农资违法行为,保障春耕有序开展。

在“农资打假护春耕”专项检查活动中,梨树区人民检察院会同梨树区公安分局、梨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梨树区农业农村局对梨树区辖区内5家农资经营店铺、兽药饲料店铺进行检查,通过对营业执照、农药经营许可证、进货记录等资料检查,以及对种子、农药、化肥、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重点品种的生产日期、有效日期、检验证书、厂名厂址等核实,查找出2家农资经营店铺存在正在售卖的农药、化肥、种子存在过期或无生产日期标识等情况,针对发现的问题,专项检查组告知商户将经营的问题产品下架,并禁止再次销售问题产品,同时要求商户在进货、销售时再次进行核查,避免问题农资产品流出,切实维护农资市场经营秩序。

在“农资打假护春耕”专项检查活动中,梨树区人民检察院会同梨树区公安分局、梨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梨树区农业农村局对梨树区辖区内5家农资经营店铺、兽药饲料店铺进行检查,通过对营业执照、农药经营许可证、进货记录等资料检查,以及对种子、农药、化肥、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重点品种的生产日期、有效日期、检验证书、厂名厂址等核实,查找出2家农资经营店铺存在正在售卖的农药、化肥、种子存在过期或无生产日期标识等情况,针对发现的问题,专项检查组告知商户将经营的问题产品下架,并禁止再次销售问题产品,同时要求商户在进货、销售时再次进行核查,避免问题农资产品流出,切实维护农资市场经营秩序。

此外,梨树区人民检察院会同梨树区公安分局就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等罪名的犯罪构成、可能判处的刑期等法律后果向农资经营者进行普法宣传,确保商户合法经营,梨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梨树区农业农村局对商户、群众介绍了假冒伪劣产品的常见特征,帮助群众提高识假辨假、拒假防伪能力,确保此次专项治理活动取得实效。

“农资打假护春耕”专项检查行动是梨树区人民检察院依法能动履行检察监督职能的重要体现,对依法严惩生产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等违法犯罪行为,确保农资市场秩序健康稳定、消费农资安全放心,保障梨树区春耕顺利生产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梨树区人民检察院将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职能机关依法履职,规范农资生产、经营、使用行为,同时将继续会同有关部门通过监督抽查、用户回访等多种途径查找问题隐患,以实际行动为我区春耕有序开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