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公开听证促公平 阳光司法暖民心
时间:2021-09-02
来源:梨树区人民检察院
编辑:张婕
录入:冯媛
审核:赵义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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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打造“阳光检察”,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提升检察工作透明度和检察司法公信力,实现案件办理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5月31日,梨树区人民检察院集中开展两起危险驾驶拟作相对不起诉案件公开审查听证会。会议由该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孙锐主持,侦查机关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受邀参加公开审查听证会。
案件公开审查听证会严格按照听证程序开展,首先孙锐对听证参与人身份进行了核实,并宣布了听证会纪律,详细介绍了听证会的目的和意义。随后,承办检察官详细阐述在办的两件危险驾驶案件认定的案件事实、证据、认罪认罚从宽适用情况和拟作相对不起诉处理意见,并对适用的法律依据进行详细介绍。在听取案件情况后,听证参与人员就该案审查拟不起诉踊跃发表了自己的意见,一致同意检察机关拟作相对不起诉处理的决定。
公开宣告过程中,承办检察官向案件当事人释法说理,阐明了作出不起诉决定的事实和法律依据, 当场宣读了《不起诉决定书》,分别听取了被不起诉人、侦查机关人员、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不起诉决定的意见,并对被不起诉人进行了训诫和教育。参会人员也对检察机关采用公开程序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做法予以充分肯定。
公开审查听证制度是检察机关推行检务公开、参与社会矛盾化解、主动接受人民监督的一项重要举措。下一步,梨树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担当作为、高效履职,将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转化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工作实效,在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建设中充分发挥“检察蓝”作用,切实让人民群众在优质的法治产品中不断增强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案件公开审查听证会严格按照听证程序开展,首先孙锐对听证参与人身份进行了核实,并宣布了听证会纪律,详细介绍了听证会的目的和意义。随后,承办检察官详细阐述在办的两件危险驾驶案件认定的案件事实、证据、认罪认罚从宽适用情况和拟作相对不起诉处理意见,并对适用的法律依据进行详细介绍。在听取案件情况后,听证参与人员就该案审查拟不起诉踊跃发表了自己的意见,一致同意检察机关拟作相对不起诉处理的决定。

公开宣告过程中,承办检察官向案件当事人释法说理,阐明了作出不起诉决定的事实和法律依据, 当场宣读了《不起诉决定书》,分别听取了被不起诉人、侦查机关人员、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不起诉决定的意见,并对被不起诉人进行了训诫和教育。参会人员也对检察机关采用公开程序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做法予以充分肯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