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承雷锋精神,践行检察担当 | 从精神宣讲到行动指南
时间:2025-03-05
来源:本站
作者:丁福晶
录入:李香菱
阳春三月,万物复苏,学习雷锋精神的热潮再次涌动。在梨树区人民检察院,一场关于雷锋精神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的宣讲就此展开,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舜尧结合雷锋精神与检察工作实践,为全体干警的工作注入了新的活力与方向。
雷锋,一个闪耀的名字,其精神核心涵盖信念的能量、大爱的胸怀、忘我的精神和进取的锐气,与检察工作秉持的公正、为民、担当理念高度契合。雷锋对共产主义事业忠诚,对人民热爱,这份坚定信念是检察官法治信仰的基石。面对复杂案件和诱惑,我们必须坚守法律底线,以事实为据、法律为准绳,确保每个案件经得起检验。
大爱的胸怀是雷锋精神的突出体现,在检察工作里,就是要牢记为人民服务宗旨。关注食品安全、环境污染、弱势群体权益保护等民生案件,积极履职严惩犯罪,像在农民工讨薪案中主动作为,让群众感受法律温暖。雷锋忘我的精神激励我们在检察岗位不惧挑战,全身心投入工作。他的进取锐气促使我们在新时代不断学习新技能,创新工作方式,借助现代科技提升办案质效。
基于此次宣讲会议精神,王舜尧检察长对全体干警提出以下三点要求:
1. 树立大格局大胸怀:要有大局意识,将检察工作置于社会发展的大背景下考量。不能局限于个案,要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发展的高度出发,处理好每一个案件。在面对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复杂问题时,积极协调各方力量,共同推动问题解决,展现检察担当与胸怀。
2. 坚持公正司法:公正司法是检察工作的生命线。在办案过程中,严格遵循法律程序,不偏不倚。加强对证据的审查判断,确保每一个环节都合法合规。同时,注重司法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以公开促公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3. 强化纪律作风:严格遵守检察纪律,杜绝违规违纪行为。加强自身廉洁自律,坚决抵制各种利益诱惑。保持严谨的工作态度,克服浮躁情绪,对待每一份文书、每一次调查都认真细致,树立良好的检察形象。
学习雷锋精神并非空洞的口号,而是需要落实到具体行动中。梨树区人民检察院将以雷锋为榜样,立足本职工作,传承和弘扬雷锋精神,践行检察担当,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贡献检察力量。